二十基本权利的瑞士公民

这篇文章引发光二十基本权利的瑞士公民。 一些基本权利是:. 权利平等和歧视的保护. 保护防止任意性并保护的真诚 生命权和个人自由

请愿权和其他人。"人的尊严应受到尊重和保护。"权利自然地涉及到生命权,因为人的尊严可以得到保护和促进,只有当生命权受到充分尊重。"每个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它还指出,不歧视的基础上的原产地, 种族、性别、年龄、语言、社会地位、生活方式、宗教、哲学或政治信念。 另外,所有男子和妇女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得有任何歧视。 有法律上的平等以及平等在家庭生活,在教育和在工作地点。 然而,平等的权利接受原则的保护的歧视和国家可以采取措施消除缺陷,残疾人。 另外,第九条的宪法规定,"每个人都有权受到平等对待的国家机构没有任意性和诚意。"在其第十宪法授予的生命权和个人自由。 它说,每个人都有生命权。 死刑立禁止的。 没有人可以受到酷刑和任何其他形式的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 儿童和青少年已经授予的权得到特殊保护,为他们个人 完整性。 他们有工作的权利,为他们的发展。 每个人练习的这些权利根据他的能力。 每一个人遇险人有权获得援助。 《宪法》保障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在婚姻和家庭(第条)。 进一步的第条声明,每一个男人和女人有权获得尊重他的私生活、家庭生活、家庭和保密的对应关系邮件以及通信的。 每个人都有权受到保护,免受虐待的个人数据。 第条第《宪法》保障宗教和良心的自由。 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的宗教和信奉其信仰,单独地以及集体与其他人。 他有权加入或属于某个宗教社区以及接受宗教教育。 没有人可被迫接受或加入的任何宗教或宗教活动或宗教教育违背他的意愿。 第十六条的《瑞士宪法》 提供保证的见解和言论自由权和信息。 每个人享有权自由表达他的意见,以接收信息并分享意见、看法和信息与其他人。 自由的新闻、广播、电视和其他装置的大众通讯站立保证下的第条。 它还禁止新闻检查和保障编辑的保密。 第十八条保障自由的语言。 公民有权以学习和使用任何语言。 然而,四种语言的立场认为国家语言 德语、法语、意大利语和罗曼什语的。 该公民已经保证的权利充分的和免费的初等教育(第条)。 《宪法》还保障自由奉行的科学或技术的科学研究和教学。 像每一个真正的民主宪法,瑞士《宪法》还保障向所有公民的自由集会和自由形式的协会。 每个人都有权利 组织集会,参加这些或放弃这些。 他有权利成立或加入任何协会以及参加其活动。 第二十四和二十五的《宪法》,分别授予瑞士公民自由居住在任何一部分的瑞士。 他们享受自由移动他们的住宅的居住地在任何时间。 他们还可自由离开或重新进入瑞士。 没有公民都可以被驱逐出境和引渡某人至外国的国家只能与他的同意。 保护难民被授予他们的迫害代表禁止的。 没有人能是强行除去一个国家在那里他可能会觉得有威胁到他的生命或遭受酷刑或残忍。 在其第条,瑞士《宪法》保障财产权为其整个的公民。 每个公民都有权获得赔偿的任何征收和限制,可以由政府或其他人。 每个公民享有经济自由,他有权选择自己的职业,或进行任何业务或交易。 他有自由的享受成果的他的私人经济活动(第条)中。 正确的工人、雇主和组织形成自己的工会为保护他们感兴趣的代表承认根据第二十八的《宪法》。 然而,没有人可被迫强制参加任何协会或联盟。 谈判和调解被用来作为手段解决冲突的。 罢工的权利和锁定是允许的。 这一权利可以行使在劳动关系。 另外,罢工和停工都是不以违反或被违反的义务保持劳动力和平或诉诸调解。 但是,国家可以禁止某些类别的人员诉诸罢工。 瑞士宪法赋予的保证公平和迅速的审判。 公平的行政和法律听证会是一个正确的每一个公民。 任何人谁 无法得到律师的服务,有权获得免费的法律援助保护他的权利。 一个人可以被授予的惩罚只有在公正审判的司法当局即通过一个法院代表由法律规定,具有管辖权的情况下,这是一个独立和公正的主体。 再一种惩罚可以被授予只能根据法律。 通常,一个人面临的民事诉讼具有审判司法权力机构工作的地方他住所。 进一步的所有听证会,法院必须是公开、公平和公正的。 第三十一个《宪法》规定人身保护令和记录,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的情况除外,在形式提供的法律。 每个人是谁被逮捕或拘禁的被告知的理由的逮捕拘留。 拘留权力机构已经得到这种信息向每个被告或被拘留的人。 这样的一个人有权维护他 的权利。 他的关系有被告知他的情况。 每个人考虑到预防性拘留有生产前法官不再拖延。 法官然后决定是否他是仍被拘留或是被释放。 每一被拘留人已被审判在合理的时间。 任何人被拘留,未经审判有权的方法的一个法院。 法院然后决定,只要可能,是否对他的拘留是合法的,或者不。 每个被告人有权得到公正审判和迅速的司法公正。 他有权利被告知,尽快和全面详细说明关于对他的指控。 另外,他将提供与他的法律辩护。 每个人都谴责这一犯罪有权得到判决,对他的审查由一个较高级法庭。 然而,当一个情况是决定由联邦法院,它的裁决是最终的。 《宪法》授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以解决请愿书,当局对此没有采取行动 可以采取反对他。 当局有责任采取通知书的申请由公民以及采取适当行动的情况下,它被认为是合适和必不可少的。 第三十四条的《瑞士宪法》保证了政治权利的所有公民。 每个公民都可以自由地表达他的政治观点上的各种问题、问题和政策。 另外,《宪法》规定了规定,关于行使政治权利。 第三十九给瑞士联邦的权力来规范行使政治权利在联邦事项。 关于各州和市政事务,这种力量是行使由每个州在自己的领土。 每个人练习他的政治权利在他的住所。 没有人可以行使其政治权利在多个州。 任何瑞士公民开始,居住在另一个州成为有资格行使其政治权利,只有后一个为期三个月的计算 该日期的他的住所在的州。 每一个人具有公民身份的市政府和州享有瑞士国籍。 换句话说,所有公民的所有各州享有平等的公民的瑞士。 没有歧视提出的有关授予公民身份和权利,对所有瑞士人民。 联合会享有权规范的问题有关取得、丧失和恢复公民通过血统、婚姻和收养。 入籍的外国人(外国人渴望成为瑞士公民)实行的各州。 虽然这样做广预计将规定只有最低可能的条件。 入籍的无国籍儿童有被实行一种容易的方式。 第四十瑞士宪法》,其中会发生的上一篇文章的第二章的标题,代表致力于权利的瑞士公民在国外生活。 它要求瑞士联邦以鼓励联系,与这类公民,特别是他们的 链接与瑞士。 它还呼吁联邦支持这样的组织作为可追求这一目标。 联合会还拥有立法权力的权利和义务的瑞士公民,居住在外国,尤其是他们的政治权利在联邦一级,它们的责任呈现的军事服务,情况下的援助有需要的人的范围和内容的社会安全给予他们。.